来源: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04-04
江苏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六期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
公告称,根据《江苏省“十四五”会计人才发展规划》(苏财会〔2021〕59号)等,省财政厅决定启动江苏省第六期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报名参加江苏省第六期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的人员应来自江苏省内大型企业、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全日制高职以上院校、三甲医院、AAAA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
基本条件包括: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23年6月底),身体健康;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单位分管财会工作的负责人、财务及相关部门正职和副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职称或执业资格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具有高级会计师以上职称、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标准且在有效期内、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仅限本科院校财务及相关部门副职以上人员)、具有会计师职称(仅限上市公司财务及相关部门正职以上人员)。
最近5年内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培养对象由省财政厅组织选拔,申报者登录江苏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申报系统(http://jsalt.jsczt.cn/),按要求在申报系统上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如存在信息、材料虚报等情况将予以清退。网上填报起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09:00至5月9日17:00,逾期不补报。
原文地址:http://czt.jiangsu.gov.cn/art/2023/4/3/art_77309_10851406.html